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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每月40元廉租房被转租至2000元图

发布时间:2020-02-27 18:27:28 阅读: 来源:铝丝网厂家

原标题:每月40元的廉租房竟转租至2000元

保障住房小区凤凰苑内,不少房子打出了出租广告。因邻近南雅中学,这里出租房紧俏。朱炎皇 龚铭铭 摄影报道记者 朱炎皇 实习生 龚铭铭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本是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而由政府推出的惠民举措,不得转租、转借。然而,近日记者走访长沙几个保障性住房小区时却发现,部分保障性住房竟成了一些人牟利的工具原本每月几十元租金一套的廉租房,被转租至600多元,甚至2000元。另外,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一些公租房、经适房,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转租现象。

记者暗访

现象1廉租房转手出租获利不少

鄱阳小区丰畅苑是2008年建起的长沙市首批试点廉租房,一共6栋494套住房,户型多为两室一厅和单间带厨卫。祖莉华今年76岁了,膝下没有儿女,她独自一人住在雨花区鄱阳小区丰畅苑一间廉租房内,我这个单间只有36.7平方米,每平方米1元,每个月房租不到40元。

在这里,居住的大多是来自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开福区的一些低保户、残疾人和条件困难的拆迁户。不过,住在这里的也不一定都是穷人。

近日,记者在丰畅苑4栋306室门口,正好碰到刚买菜回来的一对年轻夫妇。男子称,他们是河南人,从一个姓杜的老头手里租了这套房,月租650元,已经住了一个多月了。

的确存在廉租房转租的情况。鄱阳小区物业管理处廉租房管理负责人易文能承认,如12栋有个中年妇女双手残疾,小孩在另一个区读书,她租房陪读去了,于是把这边的廉租房转租贴补家用。

那么,记者遇到的那对夫妇租的房子,是个什么情况呢?易文能翻出户主信息,户主为肖某某(95岁)。肖某某去世后,由儿子杜某某继续居住。不过,现在杜某某已把廉租房转租,和儿子同住去了。廉租房每个月只需支付36.7元的房租,这一转手,他每个月可以赚取600多元的房租。

现象2保障住房小区贴满租房信息

长房凤凰佳园位于香樟东路189号,2012年10月竣工,一共1212套,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主要针对拆迁户销售。这里的情况如何呢?

记者来到凤凰佳园小区。很快,记者在一些墙壁上找到了很多房屋出租信息。本小区有住房出租,一室一厅精装修,1868342。住房出租,电话

一个小店老板得知记者要租房,建议记者去找小区保安。开始,岗亭内的3个保安都说没有。过了好一阵,一个瘦高个保安警惕地问:你是做什么的?得知记者在附近超市上班后,他才说给你介绍个熟人。这个熟人就是他的老婆罗女士。

罗女士带记者来到6栋8楼805室。记者注意到,这是一室一厅格局,冰箱、彩电、空调都有。这是我姑姑的房子,公租房,可以对外出租。罗女士解释。她一口价要1300元,理由是这里地段好,过条马路就是南雅中学。她还说,马路对面的房子租金贵一倍。

现象3保障性住房装修后高价出租

根据罗女士的提示,记者来到马路对面离南雅中学更近的凤凰苑。该小区入口立着一块醒目的牌子:长沙市保障住房小区。刚进小区,记者就看到了楼上挂着两幅招租广告。

此时,一个提手提袋的大姐迎面走来,热情地问记者是不是前来租房的?她称自己姓庐,住在小区里,是这里租房的中介。我手里有两套一室一厅,一套两室一厅,还有三室一厅,另外还有五套房子。庐大姐边说边从手提袋中拿出一大串钥匙,每把钥匙上都标了相应的房号。

这里的房子非常紧俏!租房的很多是学生和陪读家长。庐大姐介绍。每租出一套房子,她能拿到1000元左右的中介费。在她带领下,记者来到小区8栋608室,一名40多岁的女房东开了门,只见房中装修精致。刚有一个学生及其家长搬离。庐大姐说,一年起租,月租2500元(含物业费),不还价。房东跟着解释:这里离南雅中学只有3分钟路程,条件更好,当然贵一些咯。记者嫌价格太贵,庐大姐又带记者来到6栋,分别看了208室和4楼靠里的一间房(一室一厅),这里装修和采光没有两室一厅好,但也简单装修过,家具、电器一应俱全,月租1900元。临走时,庐大姐叮嘱:最近风声紧,要租趁早!

据了解,凤凰苑于2009年动工,2010年交付使用。记者看到小区入口公告栏张贴着一张《关于重申保障性住房不得转租、转借的通告》,其中明确指出:保障性住房不得转租、转借或改变用途。据了解,小区的1、6、10栋为廉租住房,2、3、4、5、7、8、9栋为经济适用房。其中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取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物业费为0.6元或0.75元/平方米月。按此计算,一室一厅的廉租房40平方米,月租(不含物业费)40元,部分户主却以2000元甚至更高的价格转租,从中获得的利润十分可观。

法律规定

保障性住房不得转租转借

20世纪90年代,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在我国开始出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保障性住房冒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一是现有的保障性住房数量未能覆盖所有符合标准的人群,二是房屋退出机制不完善,从而导致二手转租现象的出现。国家住建部曾明确规定,廉租房只能用于申请家庭及其成员自住,不得转租、转借;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等行为,可以收回住房。

《长沙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规定,配租家庭擅自将廉租住房转租或者变相转租、改变住房的使用性质、更改户名、上市交易或者签定虚假租赁合同的,区房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配租家庭迁出廉租住房,并取消其5年内申请廉租住房的资格。

律师观点

监管存盲区致保障房违规出租

记者连日来在暗访中发现,除鄱阳小区丰畅苑、凤凰佳园和凤凰苑的保障房存在转租现象外,岳麓区银杉路的廉租房小区新城小区、开福区四方坪附近的廉租房小区福润园、雨花区自然岭附近的经适房小区天凯东苑小区东区,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转租现象。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分析认为,较大的经济收益,使很多人铤而走险违规出租。而在房子分配过程中以及分配后,对于使用者的监管存在盲区,则是导致保障房违规出租情况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他指出,保障性住房转手出租,实际上是占用了绝大多数纳税人的资源。

星城夜谈

保障房监管须锱铢必较

文 峰

保障性住房被转租牟利的现象,非长沙所独有。对于这种背离保障房政策善意、蚕食社会公平的行为,监管部门必须引起足够的警惕,从制度设计和加强监管上,进行更严格的动态管理。

保障房被转租的背后,大抵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有关部门未贯彻上级精神,致使保障性住房在分配中存在申请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等现象。以廉租房为例,按照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要申请廉租房,申请者提供的相关材料是需要经过严格审核程序的。相关部门只有在审核阶段严格把关,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少数人钻政策的空子。

其二,申报者初审时可能符合政策要求,但后来可能收入增加了,却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从而出现保障房转租现象。这说明有必要设计有进有退机制,让保障房动态流动,以确保本就僧多粥少的保障性住房供给最迫切需要的群体。

其三,相应的监管力度偏弱。时下的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公开程度不够,很多群众不能方便地看到相关信息,不知道房子分到哪去了。让更多群众看到信息,不仅有利于完善监管,而且有利于纾解群众对部分保障房变成权力房的质疑。

毫无疑问,对保障房存在的不公现象必须锱铢必较,必须警惕保障房政策良好初衷走偏。而要解决个中乱象,需要理清相应审核和监管责任链,强化追责力度。此外,还需完善立法,只有在现行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更严苛的上位法,才能更好地保障这种公共资源的分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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