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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用户批流量清零六成市民要上网速度

发布时间:2020-02-10 21:08:02 阅读: 来源:铝丝网厂家

粤三大消委会联合倡议:取消通信服务不合理条款

套餐流量剩余部分按月清零、信号不稳定、上网速度慢、资费过高、通信覆盖范围小、限制“带号入网”……信息消费已经成为生活的“必需品”,然而,随着信息消费的普及,消费者对信息通信存在的收费、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越来越大。

昨日,广州市消委会通报称,广东省消委会近日统筹广州、深圳市消委会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广东省目前的通信服务满意度不高,其中广州消费者对三大运营商平均满意度仅为52.7%。三大消委会呼吁通信三大运营商:取消流量清零、降低服务资费、增强流量计费透明度等。

调查

流量按月清零 超八成表示不合理

昨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息称,为了解市民的手机上网消费需求及对手机上网付费服务的评价、意见与建议,近期,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委托广州市统计咨询中心开展了“广州市民手机上网消费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八成(81.1%)的手机上网用户认为运营商手机流量按月清零的做法“不合理”,而“套餐流量剩余部分按月清零,超出部分另收费”也恰恰成为用户对运营商最为不满意的方面之一。但在使用手机上网时,有七成半的用户表示“遇到过超流量的问题”,且对运营商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的比例占到了51.9%。

广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查以市民移动电话号码(含移动、联通、电信三家运营商)为依据,利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的方式开展,涉及的调查对象包括2017位来自越秀、天河、海珠、荔湾、白云、黄埔、萝岗、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南沙共12个行政区内的16-65岁,且在广州市使用过手机上网服务的市民,调查共完成有效样本2017个。

数据结果显示,与运营商服务的态度相比,用户更加关注的是实惠性的利益。而相比起资费和流量的计费而言,手机上网用户更加关注上网的速度与信号的稳定性。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如果运营商在资费和流量计算准确度的操作上不够规范,则往往容易被消费者所忽视。

现状

通信服务矛盾上升 霸王条款遭炮轰

昨日,广州市消委会通报称,近日,广东省消委会统筹广州市消委会、深圳市消委会分别开展了《手机上网消费满意度调查》、《信息消费满意度调查》。调查的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广东省目前的通讯服务满意度不高,广州消费者对三大运营商平均满意度52.7%,满意度最低43.1%;深圳消费者对三大运营商平均满意度61.2%,满意度最低54.9%。

消费者对通讯运营商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满意集中在:套餐流量剩余部分按月清零、信号不稳定、上网速度慢、资费过高、通讯覆盖范围小和限制“带号入网”等方面,其中,“套餐流量剩余部分按月清零”为中选率最高的项目,广州超过八成(81.1%)的受访者认为不合理,深圳近七成(69.7%)受访者认为不合理。

2012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电信服务投诉10913件,在各类商品和服务投诉中排在第三位;2013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电信服务投诉12046件,在各类商品和服务投诉中排在第二位,比2012年增长了10.38%。从数据可以看出,通信服务已经成了消费矛盾比较集中的行业,矛盾的发展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倡议

适应消费需求 规范市场秩序

针对广州、深圳信息消费调查反映的问题,结合开展维权调解掌握的信息,昨日,广东省消委会携广州市消委会、深圳市消委会郑重向通讯运营商发出以下倡议:

倡议1 优化流量套餐,取消流量清零

通信运营商应立足不同用户的需求,秉承公平互利的交易原则,学习借鉴上海通讯运营商经验,尽快推出按季度清零、半年清零及年度清零等多种流量计费周期套餐,逐渐过渡到允许消费者将未用完的流量沿用至下一个计费周期继续使用。同时,设计并推出更多合理、实用的资费套餐,优化上网流量、短信数量和通话时长等项目搭配,让消费者拥有更多的选择权,让消费者可以结合个人实际需要自由选择最为合适的手机上网流量套餐。

倡议2 降低服务资费,匹配消费能力

通信运营商应参照港澳地区及国外发达市场标准,合理定位不同用户人群和消费需求,针对一般消费者应设置收费标准较低的“大众”套餐,降低套餐中的服务资费计算标准,或者延长套餐中每月通话时长、流量,对套餐外的资费应适当降低,使之与套餐价格持平或略低,从而与我国消费者的实际消费能力和需求相适应。

倡议3 允许带号转网,维护消费选择权

手机上网用户对几大运营商之间可以带号转网的呼声很高,表示赞同的比例超过了七成(71.6%)。对此,目前各大通讯运营商为保证用户的忠实度,均不支持带号转网功能,消费者要选择其他的通讯运营商就必须换号,这样极大限制了消费者对通讯运营商的自由选择权。现在消费者手机往往绑定了众多银行卡和其他支付账户,并存有大量个人信息,更换手机号码会给消费者增加大量成本和风险。为推进通讯企业良性竞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通讯运营商尽快开展带号转网业务,切实维护法律赋予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倡议4 增强流量计费透明度提高用户使用便捷性

根据广州市和深圳市消委会开展的调查,有六成以上的手机上网用户遇到过超流量的问题。许多消费者反映话费和流量收费计算不合理、流量使用计量缺乏透明度,计量方式过于复杂。简洁透明的计费方式应成为通信运营商制定资费标准的基本原则,给予消费者一个清晰明了的账单,才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尊重和保障。

声音

中消协副会长:“流量清零”是霸王条款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日前指出,“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只要你用我的产品,用完用不完都必须交费”。

刘俊海呼吁,企业应把精力放在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上,而不是凭借不公平格式条款牟取不当利益。而监管部门不要只保护运营商利益,还要为社会利益代言。对于“流量清零”一类市场机制无法自行矫正的霸王条款,不仅需要消费者主动维权,更需要越来越多政府部门敢于执法、严于执法,才能逐步清除霸王条款滋生的土壤。

消费提示

投诉者仅一成 消委会呼吁勇敢说不

昨日,广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称,从调查数据显示,受访消费者在对手机通讯运营商不满意时,表示会向行政职能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的仅有一成(11.8%),投诉的比例非常低。这说明了消费者在通讯消费方面还缺乏维权意识和能力,在此作出四点消费提示:

1.消费者要了解手机流量的基本概念和对不同上网活动产生流量大小的认识。如经常看视频、图片等,不能只买5元30MB的套餐,因为网络视频、高清图片下载等将产生巨大流量,因此消费者应选择符合自身实际情况,考虑购买大流量套餐,这样会更加实惠。

2.使用智能手机的用户要养成良好的手机使用习惯,对于暂时不使用的软件要及时关闭,对有推送功能的软件也要及时关闭自动更新设置。

3.消费者也可以根据不同时段的需求购买手机上网优惠套餐。如需出境,应提前充分了解当地流量资费标准及收费情况并向运营商确认,境外漫游时最好关闭数据网络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数据流量。

4.消费者如遇通信消费争议,请拨打12345或12315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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